挖呀挖,钱没了!

Connor 火币网交易平台 2023-05-23 176 0

女子斥巨资买“矿机”

想挖虚拟币“躺赚”

不料虚拟币交易,分文未赚就遇禁令

她与卖家的纠纷也因此而起

买“矿机”的钱还要得回来吗虚拟币交易

挖呀挖<strong></p>
<p>虚拟币交易</strong>,钱没了!

双方的官司经历虚拟币交易了一审、二审

昨日虚拟币交易,湖里区法院

发布虚拟币交易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

案情回顾

虚拟币交易了“矿机”分文未得

展开全文

2021年5月虚拟币交易,浙江的汪女士

向厦门某科技公司购买

用于挖取虚拟币的“矿机”

并交由科技公司代管进行挖币

次月虚拟币交易,双方补签了

购销合同、托管服务合同

汪女士支付虚拟币交易了 39.2万元

汪女士

“自始至终我都没有获得虚拟币,这个公司也拒绝告知‘矿机’的运行状况,我都怀疑他们并没有履行合同虚拟币交易。”

2021年9月,国家多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和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虚拟币交易。 根据国家政策,“挖矿”已被禁止,汪女士提出退款,但遭到拒绝。因协商不成,汪女士向法院起诉。

“签约后公司已向汪女士交付‘矿机’虚拟币交易。因为代管‘矿机’挖币产生的矛盾与买卖不相关,我们不同意退还购买‘矿机’的钱款。”

厦门

某科技公司

法院判决

认定合同无效虚拟币交易,应退款

湖里区法院一审认为, 双方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对货币的监管,扰乱国家经济金融秩序,认定购销合同、托管服务合同均无效虚拟币交易。双方买卖的标的物是服务器,又交由科技公司管理,依据在案证据,无法证明其履行了交付和代管。据此,一审判决要求厦门某科技公司 返还汪女士39.2万元。由于汪女士自身也存在过错,须自行承担利息损失。

一审判决后,厦门某科技公司不服,提起上诉虚拟币交易。近日,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那么

到底什么是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虚拟币交易

有什么危害呢虚拟币交易

一起来虚拟币交易了解↓↓

什么是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虚拟币交易

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,它 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网络世界中,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,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 也不受法律保护虚拟币交易

所谓的 “挖矿”就是,将一段时间内虚拟货币系统中发生的交易进行确认,并记录在区块链上,形成新的区块,“挖矿”的人叫做矿工虚拟币交易。简单来说,“挖矿”就是记账过程,矿工是记账员,区块链就是账本。“挖矿”其实质就相当于虚拟货币系统每10分钟出了一道数学题,谁最先计算出正确答案,谁就能获得对应的虚拟货币奖励。这个过程需要计算机不断进行计算, 计算机计算速度越快,消耗的电量就越大。

“挖矿”行为的危害

(一)“挖矿”会消耗大量计算资源虚拟币交易,使系统、软件、应用服务运行缓慢,甚至可能使系统崩溃,造成数据丢失;

(二)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会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虚拟币交易,违背新发展理念,不利于国家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的实现;

(三)个人电脑或服务器被“挖矿”程序控制虚拟币交易, 造成数据泄露或感染病毒,容易引发网络安全问题;

(四)虚拟货币使用匿名进行交易,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, 成为洗钱、非法转移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虚拟币交易

记者:彭菲 通讯员:湖法 综合天府郫都

编辑:陈琼 校对:刘婷婷 值班主任:谢雨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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